江苏东海县2015年失业保险基金给予企业稳定岗位补贴工作启动


为了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中的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近日,连云港市人社、财政、发改、经信四部门联合下发文件,结合连云港市实际,对2015年度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补贴工作进行提出意见,至此,我县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工作正式拉开序幕。 一、政策范围 以下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一)实施兼并重组企业。(二)化解产能过剩企业(三)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四)经国务院、省政府批准的其他行业、企业。 二、基本条件 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连云港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 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3、上半年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连云港市城镇登记失业率; 4、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三、补贴标准 对符合上述政策范围和基本条件的企业,可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稳岗补贴只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稳岗补贴政策执行到2020年底。(江苏连云港市东海县人社局就业办 唐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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