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辽阳市再次上调失业保险金执行标准


时隔13个月,辽阳市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从今年8月起,也再次上调,调整的幅度达到20%。????上调后的失业保险金的具体标准是:户籍关系在白塔区、文圣区、宏伟区、弓长岭区和太子河区的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每人每月52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630元;累计缴费满10年及其以上的,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720元。户籍关系在辽阳县、灯塔市的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每人每月45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46元;累计缴费满10年及其以上的,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每人每月52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624元。同时,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标准,也随着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调整而相应调整。????此次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将惠及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3000多人及此后新接收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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