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失业保险实行“三个统一”市级统筹运行机制 成效显著


济南市自1993年开始实行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机制,通过不断加强基础管理,明确市县两级责任,严格资金预算,不断完善失业保险基金的市级统筹运行机制,形成了 “三个统一”的市级统筹模式,为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稳定就业局势,发挥了失业保险制度促就业、防失业的功能,效果显著。一、 抓机制,形成了统一模式济南市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县(市)区经济结构和发展水平更是千差万别,特别是有的县(市)区基金收不抵支,如果不实施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管理,就会不同程度的影响到失业保险待遇的支付。济南市从1993年开始实行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形成了“三个统一”的市级统筹运行模式,确保了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并促进其尽快再就业。(一) 统一筹集基金为强化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工作,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我市自1999年5月明确规定,社会保险费征缴实行“五险合一,一票征缴”。本市行政区域内应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所有企业及其职工(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缴费的失业保险费,由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办公室(含各区办事处)、高新区及各县(市)区社会保险事业处负责征收。国家机关除公务员(含参照执行公务员制度的人员)以外的职工、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职工应当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市属的由市机关保险办公室负责征收;高新区及各县(市)区属的由同级机关事业保险办公室负责征收。征收机构征缴的失业保险费,按月转入同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设的“失业保险基金收入户”。各县(市)区失业保经办机构于每月25日前,将失业保险基金收入上缴市劳动就业办公室“失业保险基金收入户”,市劳动就业办室每月月底前将“下级上解收入”及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办公室、市机关事业保险办公室、高新开发区机关事业保险办公室划转的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全部上缴市财政“失业保险基金专户”。为加大基金征缴管理力度,改革征缴机构的管理体制。我市2002年1月起将各城区负责社会保险费集中征缴的机构实行市级垂直管理,结合“五险合一,一票征缴”的管理办法,失业保险费由市区征缴变为市级直接征缴,这为全市统筹管理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统一管理基金济南市自1993年起实行失业保险基金的市级统筹管理办法后,失业保险基金实行市级核算。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失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及各项基金管理规定,实行支两条线和预决算管理。在基金收入管理方面,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市劳动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负责对全市失业保险基金进行全面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发挥监督作用;市及县(市)区劳动就业办公室失业保险科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负责失业保险基金预算和支付管理工作。市经办机构建立了规范的管理制度和严格的工作程序,对基金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实行市级统筹后,基金大进大出,进一步增加了基金管理的难度,这就从客观上要求实行更加严格的管理。因此,我们不断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基金核算,经常性地进行内部审计,并积极配合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避免了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上的漏洞,未发生挤占、挪用、截留基金等违规违纪问题,确保了基金的安全完整性。(三)统一使用基金各县(市)区失业保险基金的使用,由各县(市)区劳动就业办公室每月月初向市劳动就业办公室提出支出预算,经失业保险处审核后,由市就业办财务处编制全市预算,报市财政局同意后,由市财政局“失业保险基金专户”拨县(市)区财政“失业保险基金专户”,县(市)区财政“失业保险基金专户”拨县(市)区劳动就业办公室“失业保险基金支出专户”。对县(市)区基金支付有缺口的,从市统筹管理的失业保险基金中按需拨付,以确保基金按时、足额发放。二、抓落实,统筹成效显著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使济南市的失业保险工作取得了四个成效。(一)扩大了失业保险费的征缴力度。失业保险费按规定应收尽收是提高失业保险保障能力的根本,也是建立基金市级统筹的基础和前提。实施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初期,失业保险费征收工作是有各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自己征收的,工作压力比较大,扩面征缴的难度也比较大。通过将城区失业保险费改由市里直接征收,各建城区负责社会保险费集中征缴的机构市级垂直管理,实行社会保险费“五险合一,一票征缴”等措施,确保了失业保险费应收尽收。截至2011年6月底,全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94.92万人,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6.07亿元。(二)增强了失业保险的保障能力。失业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后,通过运用社会保险“大数法则”的优势,增强了失业保险的保障能力,从而使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功能得以充分发挥,避免了个别县(市)区因基金支付压力出现收不抵支的现象。如我市的商河县,由于近几年企业破产、重组(改制)比较集中,造成失业人员骤增,基金收不抵支,2007年该县征缴失业保险费121.43万元,支付需要700.21万元,基金缺口多达578.78万元。由于实行了基金市级统筹,市里及时按需拨付资金,保证了该县所有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三)提升失业保险经办效能。实行市级统筹后,市县两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作为一个整体,实行统一的失业保险业务经办规程和信息系统,市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办理失业保险金的审核备案,区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失业保险金的申领发放,实现了分级管理、统一发放的模式。自2010年1月1日济南市起又全面启动失业保险网上审核备案工作,凡具备条件的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业务经办人员足不出户,只要鼠标一点,就能即时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网上审核备案业务。截至2011年6月底, 全市共有26400余户企业开通了失业保险网上申报,为 1366家企业3356名失业职工办理了失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另外,该系统还设有信息管理、政策发布等功能,企业可依托网络查询管理缴费信息,及时得到失业保险政策等相关信息。通过实施失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进一步方便了用人单位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备案手续,降低了企业成本,提高了经办机构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受到了用人单位的认可和好评。(四)保证了基金的安全。实行市级统筹,通过减少管理环节和管理层次,实现基金的集中管理,有利于降低基金分散管理的风险。通过对基金统一收支,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每一笔基金的使用都要按照程序逐级申报,受市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和市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避免了县(市)区对失业保险基金行政干预,有利于杜绝违规使用和挪用基金现象的发生。同时,截至2011年6月底,济阳、商河、平阴、章丘、长清区及所在的县(市)区均实现了失业保险征缴业务数据信息化管理、微机作操作,这样市的失业保险业务经办由最初的纯手工操作到微机管理,从单纯的失业保险审核发放联网到失业保险从征缴、待遇审核、发放过程的“全覆盖”。失业保险所有业务实现了纵向联网,横向对接,动态监控,全过程监督,实现了精细化管理。同时在经办权限上,按照“分工协作、有限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在关键环节实行权限控制,避免不必要的人为因素,保证了基金的安全。同时失业人员的缴费信息只能从系统中调出,不允许、也不可能人为添加,增加了数据的准确性。系统操作人员只能按照失业人员的个人缴费记录自动计算出其享受待遇的期限,并且市、区都有权限查询每一位进入系统失业人员的缴费情况,从而避免了许多人为因素,加强了相互监督。(王荣顺 侯广栋)( 王荣顺? 济南市劳动就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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