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本溪市认真开展失业保险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2010年9月8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向本溪市人社局发来贺信,对包括本溪在内的四城市在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开展的调研报告、统计分析评比中取得的荣誉,表示热烈祝贺。同时,殷切希望本溪市要以此为契机,不断开拓创新,为全省失业保险事业的蓬勃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今年以来,为做好失业保险工作,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作用,本溪市人社部门着重开展了四项工作,做实了失业保险基础工作:一是及时完成了失业保险调标工作。从2010年3月起,以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对全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进行了调整,市区由320元、280元分别调整为464元、406元;两县由280元、245元分别调整为400元、350元。二是不断加大失业保险扩面工作力度。通过采取规范企业参保登记和失业人员移交程序、对地税缴费信息与参保信息进行比对、利用社会保险年检开展扩面宣传等措施,极大地提高了企业的失业保险参保率。截止8月末,全市共实现失业保险扩面1986人,全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8.8万人。三是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了失业保险费征缴核定、内控和稽核等制度,保障了失业保险基金安全。进一步规范了失业保险参保登记程序,做实了失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数据库、失业保险金及医疗补助金发放数据库。基本实现了失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数据库与地税征缴同期记录,杜绝了虚报漏报现象的发生,规避了失业保险金不合理支出。四是完善失业预警监测制度,确保全市就业形势稳定。为进一步完善失业预警监测机制,全面反映该市就业和失业状况,从7月起,把原《失业动态监测报告》改进为《就业和失业监测分析报告》,做好有关指标调整工作,逐级落实相关责任,建立了一套准确、高效、稳定的就业和失业监测体系,及时为省、市政府提供可靠的科学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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