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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海县2009年度事业单位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将调整

2017-07-02 08:00:02 无忧保
根据《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和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浙江省宁海县2009年度事业单位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将从今年5月1日开始调整。  据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缴费基数按2008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统计口径由以下工资项目构成: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保留津贴+职务(岗位)津贴+地方津贴+月奖金余额。2009年度缴费基数的申报下限应不低于宁波市上年度企业职工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标准。高于该下限标准的,按上述实际工资项目构成部分核定申报缴费基数。  从今年5月1日起,宁海县事业单位失业保险费将按照调整后的缴费基数征缴。宁海县劳动保障部门希望各单位如实申报缴费基数,并在本单位公布核实后,于4月25日前申报到县劳动保障社会保险征缴大厅。具体详情可咨询电话65599033,也可登录宁海县劳动保障局网站查询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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