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门诊医疗补助金提高


从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做好失业人员节日期间生活保障工作,市劳动保障部门依据《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相关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将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门诊医疗补助金标准,由每月29.6元提高到3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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