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下月发放到位


24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做好当前失业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市将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在12月15日前,将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到参保人员手中。 从今年10月1日起,山西省提高城镇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比现行标准增加80元。为了确保不漏发、不欠账,山西省将到各破产倒闭企业、裁员较多的企业,准确掌握失业人员情况,确保所有符合领取条件的,及时足额领取到失业保险金和医疗补助金。对于符合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条件的农民工,将为其提供"受理、审批、发放"一条龙服务。 同时,全力支持企业提高防风险能力。对2005年起连续三年按时足额缴费,失业人员未超过本单位在岗职工人数4%的城镇企事业单位,将加快拨付在岗培训补贴。对改组改制的国有企业,将跟组服务,对符合申领补贴条件的,将在年底前拨付完毕。 山西省将对各用人单位进行失业调控,建立裁员报告制度。凡裁员20人以上,或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须提前报告。 另外,山西省将对太原市、阳泉市、长治市三个城市进行失业动态重点监控,及时掌握当前经济波动带来的影响。其中,将对重点行业、企业岗位流失情况实施动态监测,跟踪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及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农民工的变化情况,对有可能出现较大规模失业的行业和企业,提前采取预防和应对措施。(李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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