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市落实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就业和失业保险特殊政策成效明显


“5.12”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我市各级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地震灾区恢复工业生产和扩大就业会议”和省劳动保障厅《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就业和社会保险政策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精神,全力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和失业救助,取得了明显成效。 截至8月25日,全市有组织实现省外异地转移就业31772人;省内异地就业38985人;全市共发放《就业援助证》7841册,公益性岗位安置受灾就业困难对象13184人;各类企业恢复生产吸纳受灾劳动者151514人;通过实施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66591人实现自谋职业自主创业,137571人实现灵活就业;9587名受灾群众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消除“零就业”家庭6886户。 为其暂时失去工作岗位的4562名企业职工预先进行失业登记,发放失业保险金515.22万元;为400户受灾企业恢复生产经营期间的27850名职工降低了失业保险费率;组织灾后开展生产自救的34户受灾企业职工培训5227人;对5名享受失业待遇的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从失业保险金中一次性发放创业补助金1.5万元;对69名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按规定为其代缴医疗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共计6.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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