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提高失业保险金下限


新华报业网讯小编昨天获悉,自8月1日起,我省提高了失业保险金的计发下限,即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的基础上提高30%。据南京市有关人士介绍,由于南京市失业保险金计发办法不同于省内其他城市,是按参保者累计缴费时间、领取时间分档次确定的,目前月失业保险金上限为601元、下限为518元。而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为320元。很明显,在320元的基础上增加30%,也低于南京市失业保险金的下限。所以,南京市失业保险金下限此次将不作调整。(王卫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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