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次无故拒绝工作将被停发失业保险金


近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执行《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中出现的问题,在其官方网站上表示,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三次不接受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职业介绍服务机构介绍的工作,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停发其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并取消其在本次失业期间再次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资格。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称,对于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连续两个月无故不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停发其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未领取的期限予以保留。失业人员未就业的,可提出书面申请,恢复其发放失业保险金等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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