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将启用统一的职工失业保险手册


为进一步规范失业保险业务流程,加强失业保险管理,按照《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贯彻执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甘肃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的决定〉有关问题的意见》,我厅日前发出通知,决定从2008年1月1日起,全省启用统一印制的《职工失业保险手册》。该手册用于记载失业保险参保人员个人基本信息、变换工作单位、失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审核、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免费接受职业培训、免费接受职业介绍、失业保险关系转迁、档案保(托)管等情况,作为职工参加失业保险及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唯一凭证。该手册发(持)证对象为所有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包括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和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手册自2008年1月1日起启用,职工从初始参加工作到退休期间使用同一本手册,不因就业、失业的变化而更换,现有各类失业保险手册,于2008年6月30日后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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