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上涨28元 每人每月508元


红网9月13日讯(潇湘晨报小编 李柯夫 实习生罗群)长沙市本级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涨了28元。昨天,省就业服务局公布了2007年至2008年我省各地失业保险金及门诊医疗补助金标准,其中长沙市本级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08元,比去年涨了28元。 按照《湖南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有关规定,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80%。从今年7月1日起,长沙城区执行635元/月的最低工资标准,据此市本级失业保险金标准由480元/月调整为508元/月,月标准提高28元;而门诊医疗费标准也相应增至25元。截至6月底,长沙失业保险参保单位7433家,参保人员57.53万人,累计发放失业金8429.84万元,审核支付其他失业保险待遇1024.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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