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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失业保险工作座谈会经验]安徽省芜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真履行部门职责积极做好改制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工作

2017-07-03 08:00:02 无忧保
2002年底,我市并轨工作基本结束,国有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的3.4万名下岗职工全部进入失业保险。同时,企业改制、破产职工分流安置也给失业保险和再就业工作带来一定压力。我们坚持创新思维、探索新路、强化管理,着力破解改制、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工作的难题,取得良好成效。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加强领导  为做好改制、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工作,妥善解决再就业问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及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我市建立了"五个体系":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 劳动保障部门牵头及相关部门参加的组织领导体系; 多渠道筹资,同级财政兜底的资金支持体系;实行"一票否决"的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由市、县(区)、街道和乡镇、社区构成的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体系;以市委、市政府文件为主、相关部门措施配套的政策扶持体系。通过这五个体系的运行,切实加强了领导,明确了工作职责,形成了上下贯通,各职能部门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保证了我市并轨和改制、破产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全程介入,分类指导,强化服务  一是把握政策,加强审核。市政府成立了由劳动保障局牵头,财政局、经贸委、审计局参加的企业改制、破产审核小组,制定了相关规定及工作方案。在具体工作中,审核小组主要把好两关:企业资产审核关;安置职工项目及标准确认关。由于审核严格认真,合情合理,基本做到了政府、主管部门、企业、职工四方都比较满意,加快了并轨和企业改制、破产的工作进程。同时,我们妥善处理解除劳动合同与安置职工两者的关系,深得企业及职工的理解和支持,这是我市改制、破产企业安置职工工作顺利推进的基本经验。  二是制定办法,分类指导。我们不断加强与市经贸委、财政局、总工会等有关部门的协调,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了企业改制分流安置政策解答等指导性文件,对有关问题提出了具体。处理办法。对改制、破产后进行重组的企业,还要求企业根据新的生产经营模式和岗位设置,尽量将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安排到新岗位工作,不向或少向社会直接排放失业人员。这项措施,极大地促进了职工安置工作。  三是因地制宜,多渠道筹措职工安置资金。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出中心,以及改制、破产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等,都需要资金支持。为此,我市采取多项措施筹集资金,主要包括:企业主筹、行业调剂和向政府借支;改制、破产企业国有土地出让。若一时无法拍卖变现,由市建设投资公司筹措资金,先行收购垫付;对实施"三三制"保障的国有企业,经有关部门联合审核确认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可将提前出中心的下岗职工协议期内未领完的基本生活费,一次性拨付给企业,用于补缴社会保险欠费和兑现职工经济补偿金;同级财政兜底。四是强化服务,贯穿始终。我们坚持"企业改制到哪里,劳动保障部门就服务到哪里"的工作思路,打破上下班工作时限,采用集中办公和上门服务等方式,及时为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办理失业登记,核发失业保险金。对以自由职业者身份继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及时办理接续手续。对改制后重组上岗或到其他企业重新就业的人员,及时办理签订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三、采取措施、保障生活、促进就业  面对改制、破产企业大量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进入失业保险形成的失业高峰,我们不等不靠,立足自身,一方面狠抓扩面征缴,增加失业保险基金支撑能力,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另一方面积极做好再就业工作,缓解失业压力。在抓好扩面征缴工作方面,主要是抓了对民营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的签约参保工作,使我市基金征缴率在近几年中一直保持在92%以上。  同时,还通过市建设投资公司向商业银行借贷资金、财政补贴等办法,弥补失业保险基金的不足,保证了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较好地解决了改制、破产企业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在做好再就业工作方面,我市先后出台了相关文件,为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提供了各项优惠政策和服务平台。同时,成立创业者联谊会,推动创业培训和全民创业。动员全社会共同帮助"零就业家庭"中有就业能力的人员,至少1人再就业。并通过建立用人单位空岗报告制度,实施托底安置等措施,千方百计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通过创新工作思路和采取多种管理服务措施,我市改制、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止2006年7月底,全市目有和集体企业共有190户进行了改制,10户破产终结,累计有近10万名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全部进入失业保险,其中有近8万人实现了再就业,再就业率达78.3%。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分析研究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狠抓落实,把改制、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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