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失业保险工作座谈会经验]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加强制度建设 规范基础管理 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功能


近年来,我省失业保险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关心下,按照劳动保障部和厅党组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就业再就业政策的实施,狠抓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和基金征缴、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基础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促进了我省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开展。 一、多措并举,推动失业保险工作 (一)规范经办流程,加强业务管理 规范经办流程,是做好经办服务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我们按照"科学合理、方便群众、简化手续、提高效能"的原则,于2003年制定了《湖南省失业保险经办业务规程(试行)》,在经办征缴、个人缴费记录管理、待遇审核、待遇支付、财务管理和稽核监督等六个重点环节中实行"三规范,一统一",即规范缴费基数、个人缴费记录、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程序,统一失业保险业务用表。 (二)强化服务观念,转变工作作风 一是规范窗口服务。要求全省县级以上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都要在劳动保障部门设立的公开办事大厅,按统一标准开设失业保险对外服务窗口,并安排了解政策、熟悉业务、会操作电脑的工作人员在前台窗口服务。目前,已基本实现失业保险的申报、缴纳、待遇支付、资金核算和信息查询的"一站式"服务,同时可为失业人员提供求职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职业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的"一条龙"服务,既规范了失业保险经办服务工作,又促进了失业保险与就业服务的紧密结合。二是不断提高经办人员队伍素质。我们把提高经办人员"五种能力",即严格履行职责的能力、准确执行政策的能力、深入分析问题的能力、妥善处理矛盾的能力、主动当好参谋的能力,作为经办人员服务能力建设的主要内容。特别注重加强经办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进而为失业人员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三)健全失业保险制度,规范基础管理 2001年,我省颁布了《湖南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之后又相继出台了《湖南省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湖南省失业保险调剂金管理暂行办法》等10余个配套文件,构建了我省较为完善的失业保险法规政策体系。我们督促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自觉接受审计、财政等部门监督,并形成了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定期与财政、银行等部门的对帐制度。同时,积极与财政、审计等部门协调配合,在实施重要工作措施时,形成部门联动,取得了好的效果。 近年来,每年都联合省社保基金监督委员会等部门在全省开展失业保险基金检查工作,促进了失业保险基金的规范管理。 (四)加强基础建设,稳步推进失业保险管理信息化 从2002年起,我们开始在全省范围内推广由省厅统一开发的失业保险业务软件,进一步优化失业保险经办流程,推进失业保险信息化建设。目前,全省已有112个经办机构建立了失业保险信息系统,信息化管理普及率达到82.4%。今年我们又对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了升级。目前,新软件系统的研发测试工作已基本结束,下一步将选择3个市进行试点后,再逐步向全省推广应用,实现失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省市联网和部省联网,并为将失业保险前台服务延伸到街道社区和建立就业与失业保险信息共享的联动机制奠定基础。 (五)加大资金投入,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作用在确保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方面,我省失业保险发挥了重要作用。从1998年8月至今年7月底,按照"三三制"原则,共向再就业服务中心调剂资金12.3亿元,占失业保险基金总支出的40%。同时,逐年加大对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的投入,2001年至今,用于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支出共计2.6亿元,帮助22万名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失业人员重新就业比例连年保持在38%以上。 二、失业保险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扩面工作稳步推进,参保人数连年增加。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由2001年的351万人增加到目前的387.6万人,近5年平均每年净增参保人数7.3万人;二是征缴力度不断加大,基金收入逐年增长。2001年至今,失业保险基金累计收入34.2亿元,基金收入年均增幅达到19%,征缴率连续保持在90%以上;三是基金支出结构日趋合理,保障作用日益增强。从2001年到目前为止,共为50.4万名失业人员支付失业保险金14.3亿元;四是服务质量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得到提升。目前全省139个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已全部开展了建立个人缴费记录工作,其中有 127个经办机构个人缴费记录已实行计算机管理,占全省91.4%;126个在劳动保障部门的服务大厅设立了对外服务窗口,占全省90.6%。 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方面,扩面征缴难依然突出;多数地区没有实行市级统筹,抗风险能力弱。另一方面,面临市场就业的新形势,如何做好失业保险服务与就业服务的紧密结合,如何使失业保险基金在保障生活、调控失业和促进再就业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都需要我们站在全局和长远发展高度,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下一步我们打算,一是坚持以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加强失业保险基金征缴为重点,以我省五险统一征缴工作全面启动为契机,努力提高征缴效果,做到应收尽收。二是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基础工作,规范失业保险待遇的申领发放,强化失业保险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三是深入开展调研,积极探索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在促进就业方面作用的办法,建立促进就业与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联动机制和衔接制度。四是抓好全省失业保险信息系统升级软件的组织实施,全面推动我省失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争取早日实现失业监测省市联网和部省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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