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失业保险工作座谈会经验]云南省临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突破管理难点 堵塞基金漏洞 扎实开展失业保险反欺诈工作


近几年来,我市有169户国有企业改革改制,涉及职工2.5万人。2004年至2005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达到9000余人,发放失业保险金2400多万元,征收的失业保险费入不敷出,不得不动用历年结余基金和申请省级调剂金度难关。为积极寻求缓解失业保险基金支付风险的有效措施,我们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思路,从堵源头、抓环节、卡细节入手,全面开展失业保险反欺诈工作。 一、分析问题,找准突破点 2005年初,我们组织人员到县、乡和社区调研,发现有些失业人员已实现再就业了但不申报就业,仍然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如我市凤庆县某医药公司招用了24名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双方协商待失业保险金领取期满后再签订劳动合同。由于失业保险金发放管理不到位,给少数人的欺诈行为留下可乘之机,这个问题引起了我们的注意。经过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我们决定把重新就业仍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作为工作重点,在全市组织开展失业保险反欺诈工作。 二、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一是建立失业保险金发放监控制度。为能及时掌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就业状况,杜绝冒领失业保险金现象的发生,我们建立了失业保险金发放监控制度,乡镇和社区工作人员每月定期深入到领取失业侏险金人员家中调查了解他们的失业、就业状况,审核是否确实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同时,明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停发失业保险金:已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在6个月以上的、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已自谋职业的、经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1次培训、3次职业介绍"仍不愿意就业的。 二是建立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制度。为了避免失业人员就业后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我们结合乡镇和社区劳动保障机构建设,及时改变原来的发放办法,把发放监控工作放到乡镇和社区,全面推行按月发放制度,堵防支付漏洞,并积极搞好宣传解释工作,争取失业人员的理解。 三是建立失业保险信息监管制度。我们积极组织开发失业保险信息系统软件,并通过试点取得经验后,在全市推广运用,极大地加强了基础信息的监管工作,方便了工作人员随时记录并查询单位参保缴费情况以及发放失业保险金情况,有效提升了反欺诈能力和业务管理水平。 四是建立两项公示制度。在失业保险经办服务窗口、各相关银行网点以及各乡镇和社区劳动保障所或工作站,按月公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名单,由各公示点及时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反馈公示情况,使经办机构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欺诈问题。同时,企业内部定期公布缴费情况,有效遏制少数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和挪用职工应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等行为的发生。 三、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内外机制 一是建立机构,加强领导。为确保反欺诈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成立了社会保险金发放反欺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指导各县区开展工作。在业务分工上,明确由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和劳动就业中心具体抓落实。在工作方法上,以反欺诈为切入点,将I作重点锁定在重新就业仍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身上。 二是建立内部协调联动机制。在开展反欺诈工作中,依托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所、工作站,建立县区、乡镇两级联动机制,坚持劳动保障行政管理与社保经办服务相互配合。县区主要负责反欺诈工作的落实,强化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的审核、审批,制定反欺诈工作业务流程,组织乡镇、社区具体实施。乡镇、社区根据县区提供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名单,采用按月填表签字申领、上门调查走访、跟踪管理等方法,查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基本情况,按时向县区提供有关资料。同时,针对失业人员流动就业仍在领取失业保险金问题,采取各县区互通信息,共同监督的办法,杜绝欺诈冒领行为的发生。 三是建立外部系统监督机制。首先,建立用工环节的监督机制。要求用人单位招用和解聘人员时,必须向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就业服务机构掌握用工情况后,及时反馈给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并提供给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所、工作站。其次,建立申报缴费环节的监督机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核定缴费基数,按月与税务机关核对参保人数和实际缴费情况。第三,建立发放环节的监督机制。推行公示制度,开展社会监督和参保对象监督工作。 四、多项措施并举,做好基础工作 一是全面清理失业人员。依托各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机构对失业人员进行清理,重点掌握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的求职就业情况,加强对失业人员的动态管理。 二是认真开展用工登记。通过建立企业用工报备制度,掌握企业用工变化,摸清企业吸纳失业人员的情况。对已实现再就业的,及时停发失业保险金,并要求参加失业保险。 三是抓实个人缴费记录。对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进行全面清理,将用人单位参加失业保险人员与缴费人员逐一核对,准确记录个人缴费信息。 四是依托执法年审加强失业保险管理。在劳动执法年审中,将企业实际用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人员与参保人员进行核对,及时发现和纠正就业后仍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现象,同时做好失业保险扩面工作。 经过一年多的探索和实践,我市失业保险反欺诈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截止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停发失业保险金1242人次,减发的失业保险金达56.7万元。下一步我们打算,一是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全过程的监管制度,把反欺诈工作贯串到各个环节中。二是对已建立起来的发放监控、按月发放、社会公示和信息监测监管制度,从机制上以及规范化、程序化方面进一步完善,使反欺诈工作走向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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