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将为9.5万名失业人员提供失业保险待遇


2007年,天津市失业保险将与促进就业更好地结合,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2006年本市结转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3.6万人,预计今年新增6万人,全年将为9.5万名失业人员提供失业保险待遇,安排基金3.4亿元。建立生活困难失业人员基本医疗补助帮扶制度,通过实行医疗补助金预支、延长享受期限等措施,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全面启动失业保险支持不裁员单位促进就业培训工作,对开展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的,给予100-600元的补贴;对实施继续教育培训的,根据教育培训经费使用情况,按照上年度单位缴费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的,将剩余失业保险金和门诊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发给本人。提高灵活就业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降低个人缴费负担,稳定就业状态,减少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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