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提高


分别为每月310元 280元260元 重庆市失业保险金发放已从近日起开始执行新标准。小编昨日从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重庆市于日前,分三类地区,提高了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鉴于重庆市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失业保险保障能力不断增强,以及今年1—6月重庆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比去年同期上涨2.2%等因素,我市从今年7月1日起,分三类地区,提高重庆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一类地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经开区、高新区,由原来的235元/月提高到310元/月。 二类地区:万州区、黔江区(鉴于黔江区的经济发展程度,将其从原来的三类地区调整为二类地区)、涪陵区、万盛区、双桥区、长寿区、江津市、合川市、永川市、綦江县、潼南县、铜梁县、大足县、荣昌县、璧山县,由原来的210元/月提高到280元/月。 三类地区:梁平县、城口县、南川市、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由原来的190元/月提高到260元/月。 据重庆市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目前有5万人参加失业保险,提高后的标准均含门诊医疗费30元/月,而门诊医疗费也将由现行的15元/月提高到30元/月。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