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确定今年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六大任务


第一,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做实个人账户,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从今年1月1日起将个人账户记账比例从11%调整到8%,同时根据自治区规定,将职工个人缴费比例由7%调整到8%,从5%开始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制定出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方案;同时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推动企业年金工作;探索村干部参加养老保险制度设计。 第二,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研究出台基本医疗保险从城镇职工向城镇居民延伸的医疗保险制度,建立适合不同人群特点和满足多层次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障体系。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制定出台大专院校学生医疗保障管理办法,出台进城务工人员参加大病统筹办法;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和监管。 第三,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建立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正常调整机制,处理好三者之间的关系。失业保险在确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的前提下,将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促进就业。 第四,完善工伤保险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政策和标准体系,积极开展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试点的探索,适时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政策,将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全部纳入工伤保险,实现工伤保险在高风险行业和企业的全覆盖,充分发挥工伤保险抗御安全事故风险的作用。 第五,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加快制度完善,探索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办法,使生育保险覆盖范围逐步扩到城镇所有职工,发挥其提高人口素质和促进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落实的作用。 第六,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存储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基金收支情况的报告制度和基金运行情况的监测制度,有效地防范基金风险。重点开展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征缴、保险金发放和基金管理的专项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骗取、冒领保险待遇、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 确保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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