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农民工也能享受失业保险 首批五名外地务工人员领取失业救济金


从3月开始,省冶建公司崔振等五名农民工领取到每月210元失业救济金,标志着鄂州市失业保险救济范围向农民工延伸。 据市劳动就业局失业保险科工作人员介绍,只要按照国务院第258号令《失业保险条例》和《湖北省社会保险征缴暂行办法》规定缴纳了失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因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参保人员不论其身份是农民工、“临时工”,只要签订了劳动合同,符合领取失业救济金条件的,都应享受失业保障待遇,除按缴纳期限不同享受3至24个月失业救济金以外,市劳动就业局还将为其提供免费就业培训、职业介绍,保障其失业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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