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破解失业保险费征缴“五难”


目前,失业保险费征收工作面临着“五难”:费收增收难;政策执行难;扩覆到位难;“买断”续保难;欠费征缴难。针对这些问题,应该着力从以下五个方面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加大宣传力度,实现管理新突破。要突出宣传征收社保费的重要意义和作用、社保费相关知识,让参保单位了解精神,交明白费,交放心费。让地税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社保费征收工作不仅关系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对失业保险的缴费单位要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全面准确掌握失业保险费源情况和征缴情况,并实行分类管理。对纳入正常缴费的单位要强化征缴,应收尽收,严格考核。非正常户和查无下落的单位,要专题上报同级政府确定。以属地征收为基础,实现多元式征缴。将原来社保按缴费单位开户银行划分征收,改为按地方税收现行管理体制属地划分征收,纳税户与缴费单位一一对应,并落实到相应的征收管理局(分局)进行征管。在此基础上,具体到失业保险费既可实行捆绑征缴,也可实行代扣代缴,最彻底的办法是“五费合一”。实行捆绑征缴就是将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其失业保险费与医疗保险费合并征收;参加了养老保险的单位,其失业保险费与医疗保险费合并征收。实行代扣代缴就是委托银行、邮政部门统一代扣代缴;对事业单位可实行委托财政部门代扣代缴。实行“五费合一”,就是五个费种一起核定一个基数,一张票征收,劳动部门按比例分险种,这样不仅解决了失业保险费征缴难的问题,对平时并不重视的工伤、生育险的征收也是上策。 抓住征缴率不放松,扩大覆盖面。围绕“扩大覆盖面,提高征缴率”的总要求,把失业保险费的扩面工作放在与税收同等重要的位置,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同时加强各部门的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相互衔接。根据失业保险费的特点,分行业制定扩面规划,并将规划作为责任目标纳入年度考核,与责任人的经济利益挂起钩来。要定期清理,查漏补缺。一方面对已注册但现在不存在的户头予以注销,建立台账;另一方面,对企业政策后的“断保户”开展续保工作。 以完善法制为己任,当好立法参谋。当前,失业保险费征缴工作有很多现实问题需要我们去探索。比如,下岗职工归入一般社会失业人口,失业保险基金压力增大的问题;没有社会保障法,失业保险金征收工作难度大,一半以上的国有企业欠缴,非公有企业的缴费还得靠说服工作;社保费交给地税部门统一征收,征和管不是一个部门。等等。要加强和完善这方面的工作,各级地税部门要以完善法制为己任,多作立法调研,当好立法参谋,使其尽快走上法制轨道。 增强大局意识,实现征缴工作全面发展。失业保险费征缴涉及到社保、税务、财政、金融等多部门,各部门遇到问题,要从大局出发,协调解决好疑难问题、个性问题,实现社保费征缴工作的全面发展。(作者分别系荆门市地税局副局长,沙洋县地税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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