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阜新市人民政府
文 号:阜政办发[2003]118号
发布日期:2003-12-17
执行日期:2003-12-17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国务院和省《失业保险条例》,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提高失业保险社会保障能力,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03]115号)中提出的关于在年末实现市级统筹的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年末前将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彰武县失业保险纳入市级统筹,实现全市失业保险市级统筹。
统筹的方式是:市级统筹,统一政策,分级管理。对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彰武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实行市、县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失业保险费按当年收缴一定比例上缴市级作为统筹金,由市政府根据全市支出情况统筹安排使用。
二00三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