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临人社发〔2015〕50号《关于转发〈关于扩大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范围的通知〉的通知》及晋政办发〔2016〕111号文件精神,经各县(市、区)及市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申领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的企业认真审核统计,现对我市2016年第四批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的35家企业予以公示(截止2016年10月8日),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不符合基本条件的情况,请于公示之日内(2016年10月10日至2016年10月20日)与市人社局失业保险科、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联系。
企业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的基本条件为:
2、2015年以来企业采取有效措施稳定职工队伍,未裁员或少裁员,未降低一线职工收入;
3、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和环保政策。
联系方式:
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失业保险科: 0357-2091571
临汾市财政局
社会保障科: 0357-2099555
附:临汾市2016年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补贴企业基本情况(第四批).xls
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