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意见》文件精神,为切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积极预防失业、稳定就业,泗阳县从2016年4月起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由原来的2%下降为1.5%,其中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比例从1.5%下降为1%,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比例为0.5%。失业保险费率降低后,预计企业每年可免缴失业保险费300万元。
宿迁市:泗阳县失业保险费再次降低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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