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宁人社〔2015〕132号等文件要求,自2016年初起高新区人社局就业部门正式受理高新区范围内企业申报的2016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资金扶持政策。
新文件将实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的范围由原规定的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等三类企业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即在本市范围内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补贴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南京市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均可申请“稳岗补贴”资金扶持,“稳岗补贴”标准按该企业及其职工补贴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一次性给予企业。企业获得的“稳岗补贴”可以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该政策将执行到2020年底。
目前, 高新区首批申报的350万元“稳岗补贴”已进入审核发放流程,即将打入企业帐户。
需详细了解“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的,可以致电高新人社局就业管理科:58466257,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