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发[2015]24号)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5]35号)等文件精神,由参保企业申报、经办机构审核,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拟对第一批符合条件的21家企业拨付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现将可享受此项补贴的单位及补贴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2016年1月8日至2016年1月14日,如有异议可致电0798-8521324或寄信件至景德镇市沿江西路59号景德镇市劳动就业管理局收邮编333000
附件:2015年市本级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拟拨付补贴表
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景德镇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
二〇一六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