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我市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按市级统筹最低工资标准的75%计发,即由现行每人每月604.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37.5元,新标准从2015年12月1日起执行。
池州市:我市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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