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市2015年失业保险支持用人单位稳定就业、预防失业工作,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促进就业预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45号)和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促进就业预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潭人社发[2015]38号)文件精神及市人民政府批准的2015年度湘潭市市本级失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通过对相关用人单位申报资料的审核,拟给予符合条件的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112家参保用人单位稳岗补贴总额21,952,280元,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5年12月15日前向市财政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名报告。
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 58212619
市人社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 58533477
附: 《2015年湘潭市本级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公示表》
湘潭市就业服务局
二o一五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