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失业保险基金结余越来越多,失业保险基金累计足以确保参保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的发放和失业保险制度的安全运行。我市也一直在探索如何扩大基金支出范围,将长期以来主要用来“保生活”的失业保险基金,扩大到预防失业和促进就业,重点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中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激励企业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
11月,我局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314号)规定,拟定了《市区失业保险基金扩大支出范围方案》,并经市政府四届四十五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印发。
《文件》明确,我市失业保险金在留足24个月备用金后,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的30%部分可以用于失业保险基金扩大支出范围使用。市区失业保险基金可用于扩大支出范围使用的资金额度为6742万元。
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的项目包括: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及贷款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