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及时解决失业人员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化解失业保障和物价上涨之间的矛盾。根据鄂人社发[2015]44号文件精神要求,夷陵区从2015年9月1日起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从当前执行的714元/月提高到858元/月,涨幅高达144元。已发的差额部分,将于今年10月全部补发到位,预计补发金额达10万余元。(夷陵区就业局 舒宏炤 吴小娟)
宜昌市:夷陵区上调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至每月8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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