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失业保险稳岗政策将惠及所有企业


为支持企业发展,促进就业稳定,8月24日,青海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扩大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规定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稳岗政策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凡依法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企业所在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及时、准确、真实上报失业动态监测(岗位变动)情况的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拨付稳岗补贴,主要用于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生活补助支出。稳岗补贴执行时间自2015年9月起至2020年12月底止。
《通知》要求各级人社部门进一步做好失业动态监测,将享受稳岗补贴企业纳入动态监测范围,跟踪了解职工岗位变动情况,评估政策效益;要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工作,督促抓紧贯彻落实,并做好失业保险扩面工作,使符合条件的企业都能够知晓并享受政策;要鼓励、支持、引导企业克服困难,稳定就业岗位,及时跟踪了解企业职工队伍稳定情况,确保该项政策发挥最大的稳企稳岗效能,切实将援企稳岗政策落到实处。(闫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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