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直各参保单位:
根据(鄂人社发[2015]10号)精神,从2015年3月起,失业保险费率下调为2%。凡2015年3月仍按原规定3%费率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单位,请自即日起至2015年11月底,持社保局核定征集单、地税局缴费凭证(带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到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失业保险科办理退费手续。
地址:恩施市土桥大道148号
电话:8291449
恩施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2015年6月17日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