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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5月1日起 我市失业保险金提高 调整为每月1320元

2017-07-31 08:00:02 无忧保
  今年初,市人民政府出台根据《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珠府函[2015] 45 号)规定,明确从2015年5月1日起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1380 元/月调整为1650 元/月。按照《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九条“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月计发”规定,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将与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同步调整,自2015年5月1日起,由原1104元/月调整为1320元/月。   市人社局同时提醒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还可按《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申领求职补贴、生育一次性加发补贴、稳定就业一次性补贴、自主创业一次性补贴、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等补贴,扶持和帮助失业人员实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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