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市委十二届全会精神,按照市人社局2015年的工作部署,市失业保险管理局今年又出惠民新政策,决定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从2015年5月起,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每人每月5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800元,增幅达60%。同时,我市所属县(市)失业金标准也由每人每月38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10元。
此次提标工作,立足于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减轻生活负担,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促进民生改善。以2014年计算,该政策一年将惠及职工4万余人次,金额3200万元。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失业人员这一困难群体的关怀,对促进企业发展,普惠百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