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提高15%失业保险金标准


怒江州为着力提高失业人员的收入水平,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从2015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15%,失业人员每月最高可获1019元,州本级和泸水执行820元、926元和1019元,兰坪、福贡和贡山执行709元、801元和8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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