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为每月800元


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相关文件精神,我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由目前的每月730元上调为800元,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我市已连续8年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
今年以来,市人社局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发展、保稳定的作用,不断加快推进全市失业保险工作,1-8月份,全市失业保险新增扩面 15029人,参保人数达到329924 人,为8895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3923万元,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786万元,为60名农民合同制工人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并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39.4万元,为4422名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参加培训支出补贴389万元。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将有7034人从中受益,预计补发金额49.2万元,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得到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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