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导读】最近有个小伙伴问我,在青岛工作了好几年,但是因为家里的原因,不得不回老家了,那么自己所交的社保什么的能转移吗?其实不仅仅是这个小伙伴,还有很多其他人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在一个地方上班但是要回老家,又放不下社保。其实社保是可以转移的,下面就以失业保险来说下社保应该如何进行转移。
一、青岛失业保险网上查询
青岛失业保险信息查询:
登陆青岛劳动保障网(http://www.qdhrss.gov.cn)或青岛市社会保险业务网站(sdqd.si.gov.cn),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二、青岛失业保险触摸屏查询
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内都设有社会保险触摸屏查询系统,刷卡或根据屏幕提示输入卡号或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三、青岛失业保险电话咨询
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0532-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四、青岛失业保险社保中心查询
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五、青岛失业金领取应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1、市内三区及崂山和黄岛区的人员到户口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四市及城阳区人员到户口所在市、区就业服务中心指定的经办窗口。
2、每月15日前,办理失业登记的,个人可自当月申领失业保险金;每月15日及以后办理失业登记的,自登记的次月申领失业保险金。
3、失业保险金实行按月申领制度。每月16日至20日,失业人员本人持《失业证》/《求职证》和个人图章申领当月失业保险金。
4、失业人员当月未按时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次月按规定申领时,可补办上月的申领手续。连续2个月未申领的,视为放弃本次申领,其未享受的失业保险金自动封存,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六、青岛失业保险转移办理条件
1.青岛户籍人员,在按月领取失业金期间,户籍在青岛市辖区内转移。
2.青岛户籍人员,在按月领取失业金期间,户籍转出青岛市。
3.非青岛户籍人员,申请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青岛市。
七、青岛失业保险转移办理材料
条件一需要以下材料:户籍迁移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
条件二需要以下材料:户籍迁移证明、新户籍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收资金的银行账户信息等
条件三需要以下材料:户籍证明、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证明材料、书面转移申请。
备注:
户籍迁移证明、户籍证明办理地点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八、青岛失业保险转移办理流程
条件一办理流程:
1.首先失业人员到原户籍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转出申请
2.然后到新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社保局)登记转入。本地转移只转移失业保险关系,不转移资金。
条件二办理流程:申请人备齐资料前往原户籍地办理转出手续,符合转移条件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社保局)将个人未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按政策规定转移至新户籍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条件三办理流程:申请人备齐资料前往原单位参保缴费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或失业登记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社保局)提出书面转移申请。经审核,符合转移条件的,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个人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按当地标准一次性划入转入地失业保险基金。
以上就是关于青岛失业保险如何进行转移的相关信息,不仅仅是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都可以进行转移,各地政策有所不同,具体的转移流程可以到当地社保局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