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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失业保险办理方式和缴费比例

2017-08-02 08:00:02 无忧保

  【无忧保导读】失业保险在一些城市中对于失业人员起到了很大的帮助作用,但是一般来说失业后直接就会寻找下一份工作,很少有人去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但是也不排除有些人因为特殊原因无法再次就业需要领取失业保险金。那么失业保险应该怎么领取呢?2017年的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和流程是什么样的?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下相关信息吧。


  1 失业保险的参保范围及费率是多少?


  所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均要参加失业保险。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2016年3月1日起,我省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0.8%,职工为0.2%;对一定时期内不减员或少减员的用人单位,可适当下浮用人单位缴费费率。


  2 享受失业保险的条件是什么?


  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3 失业保险待遇如何?


  我省失业保险金基数为所在地级以上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月计发。缴费1—4年的,领取期限为每满1年可领1个月;缴费4年以上的,在上述基础上每满半年增加1个月的领取期限,但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不缴费;可领取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15%的求职补贴,最长可领取6个月;生育的女职工,可申请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生育当月本人失业保险金的三倍;重新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及参保满三个月的,可以申请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50%的失业保险金;创业的,可以申请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并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领取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死亡的,其遗属可以一次性领取所在地级以上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丧葬补助金和6倍的抚恤金,以及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还可以享受省政府批准的预防失业、促进就业支出的失业保险基金支出项目等政策。


  失业保险虽然对我们的帮助并不是很大,但是领取的人数还是不少的,以上就是关于失业保险的相关介绍,如果有疑问可以到当地社保局进行详细的咨询,也可以拨打热线电话12333进行咨询。如果社保断缴,可以找无忧保进行社保补缴,或者社保代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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