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导读】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变化,国家经济发展也越来越迅速,一线城市外地务工者也在不断的增加,特别是北上广深这些城市,不断生活压力大,而且有可能不小心你就会失业。那么失业后该如何生存呢?没有经济来源,又暂时找不到工作该怎么办?其实你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那么就上海而言,你应该怎么领取失业保险金呢?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又是什么?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下。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3、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4、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5、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应当在接到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通知后的30日内,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时,应当递交证明本人失业的有关材料。
《上海市失业保险实施细则》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需办理求职登记、失业保险登记、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1)求职和失业保险登记手续。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时,凡符合条件并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需要先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保险登记手续,填 写“求职登记表”和“失业保险登记表”。登记手续须由失业人员本人履行。如失业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他人代办,在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同意的前提下,可以 凭失业人员的委托书、身份证、退工材料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办理。
办完登记手续后,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会告诉失业人员(或其他 代理人),携带《劳动手册》,在指定日期到区县就业服务机构的失业保险部 门。失业保险部门会根据失业人员的年龄和缴费年限,核定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和标准,并在失业人员的《劳动手册》上作记录。
(2)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核定期限和标准后,失业人员持《劳动手册》到区县就业服务机构的职业介绍部门办理申领手续。职业介绍部门会指定职业 指导员对失业人员进行职业指导和帮助。失业人员在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和签署“申领失业保险金承诺书”后,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每三个月办理一次。
(3)领取失业保险金。办好申领手续后,失业人员持《劳动手册》和本人印章,在指定的时间内到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签收失业保险金。
除失业保险部门认可的特殊情况外,失业保险金不得由他人代为签收。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3次拒绝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职业介绍(包括推荐到社区从事公益性劳动)、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机会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根据上海《失业保险条例》,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以上就是关于北上广深一线城市之上海失业保险金的相关介绍,在一线城市打拼,的确是不好生活。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