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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每月1343元

2017-07-28 09:31:56 无忧保

  无忧保失业保险早报:长沙市近日发布最低工资标准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长沙市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望城区、长沙高新区、长沙经开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80元/月;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430元/月。

  按照《做好失业保险促进就业预防失业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长沙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5%确定。据此,即对该市失业保险标准进行调整,长沙市城区月失业保险金标准1343元,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月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216元。此标准从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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