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失业保险早报:8月29日,江苏省人社厅发布《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凡是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含视同缴费时间)的企业职工,自2017年起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通知明确:补贴标准为: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000元;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500元;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2000元。
参保职工职业技能补贴标准均不得超过当地核定的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培训及鉴定成本。纳入当地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补贴标准可在培训鉴定成本范围内适当上浮,最高不超过30%。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怎么申请?职工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或江苏人社公众号技能提升补贴申报专栏,查找到本人目前失业保险参保地区,点击技能提升补贴申报系统,如实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编号、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号等信息,提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网上审核。
职工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申报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表》。委托企业或培训机构代为申领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申领协议书》。
经过审核和公示等程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在12个工作日内将技能提升补贴资金通过银行,拨付到申请职工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上。一本证书只能享受一次补贴。符合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的,按规定申请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不符合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的,可根据《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申请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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