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人社部:失业保险金标准将上调至最低工资标准的90%

2017-09-27 09:31:02 无忧保

  无忧保失业保险早报:从人社部获悉,为进一步提高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人社部、财政部共同印发《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各地适当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

  《指导意见》明确,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应以《失业保险条例》相关规定为依据,兼顾失业保险“保生活”和“促就业”两项基本功能,在确保基金运行安全的前提下,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分步实施,循序渐进,逐步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近年来,各地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人社部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人均失业保险金为707元,2016年达到1051元,年均增长10.4%。5年来,共有2170万人次领到失业保险金。

  对于是否能够进一步提高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人社部失业保险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失业保险金标准不宜调整过高。《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金的上限不得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过高的待遇水平不符合我国失业保险“保基本”的原则,而且可能影响部分失业人员的就业积极性。此外,失业保险基金运行安全也需要统筹考虑。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失业保险金标准的具体调整幅度和调整时间,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具体情况确定。

  《指导意见》要求,各省人社部门、财政部门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精心实施,对各项保障措施作出周密安排,要结合本地实际,提出调整方案,报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失业保险金标准。同时,指导各省发挥好省级调剂金的作用,大力支持基金支撑能力弱的统筹地区,确保每一个统筹地区的失业人员都能及时根据新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

  人社部失业保险司有关负责人还表示,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和《失业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失业后,除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外,还有相应的医疗、丧葬抚恤、就业服务等待遇项目。

  无忧保采用专业的云+SaaS技术,推出“互联网+个人社保”的个体社保产品。用户只需要关注无忧保微信号,即可在线进行个人社保、公积金缴纳咨询等业务。

  了解详情请咨询4001118900


标签:   失业保险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上调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