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失业保险早报:为进一步稳定就业形势,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近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下发《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发放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的通知》,对稳定就业岗位补贴工作进行部署,明确了补贴对象、补贴标准以及相关申报流程及时限。
补贴对象:对所有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并且符合以下4个条件的企业实行稳定就业岗位补贴: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2.非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僵尸企业”;3.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用;4.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同期省城镇登记失业率3.18%。
补贴标准:按照企业上年度单位和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确定。
申报流程及时限:符合2017年度稳岗补贴申领条件的企业可通过登录滁州市阳光就业网自行申报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对企业是否符合申请条件进行网上初审,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网上审核、审批。审批通过后由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将财政局的拨款发放到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申报时限为2017年8月28日至10月20日。
补贴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稳岗补贴资金同一企业每年只能申报一次,符合稳岗补贴条件的企业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逾期不申报则意味着自行放弃享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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