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景宁县实现失业保险政策城乡一体化

2018-01-08 09:48:30 无忧保

  无忧保失业保险早报: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政策城乡一体化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142号)文件精神,从2018年1月1日起,在景宁县参加失业保险的农民合同制职工与城镇职工享受同等参保缴费。今后职工个人不分户籍统一按照缴费基数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

  城乡政策统一前,农民合同制职工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按50%折算为城乡政策统一后的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时间,余数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与以后的实际缴费时间累计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折算或累计后不满1年的,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按照新政策,农民合同制职工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以及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等促进再就业补贴。

  无忧保采用专业的云+SaaS技术,推出“互联网+个人社保”的个体社保产品。用户只需要关注无忧保微信号,即可在线进行个人社保、公积金缴纳咨询等业务。

  了解详情请咨询4001118900


标签:   景宁失业保险失业保险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