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失业保险早报:1月19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就《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启动实施,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媒体的提问。
新闻发布会上,胡晓义说,长期以来,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实行退休制度,企业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养老制度双轨运行引发了一系列矛盾和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也作了相应规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2013年以来,人社部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了改革工作小组,加强养老保险制度顶层设计研究,着重就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问题,深入开展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精心测算论证,起草形成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方案。
胡晓义表示,在此期间,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李克强总理多次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并作出重要指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指示要求,我们对改革方案进行了认真修改完善,并先后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通过。据此,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下一步,各级人社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工作。
随后,胡晓义回答了媒体的提问。
这次制度改革是落实《社会保险法》的一个举措
《中国经济导报》:养老保险是社保当中的一块,除了养老保险还有医保等其他保险,下一步有没有考虑公务员在其他方面也像企业一样缴费和并轨?
胡晓义:我们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就社会保险而言是5个险种,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现在除了养老保险之外,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在1998年国务院就作出了制度改革的决定。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普遍参加了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所以在制度上是没有障碍的。
在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方面,法律上都作出了相应规定。所以,这次的改革重点放在养老保险方面。实际情况是,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过去没有完整的制度设计和政策框架,而2010年颁布的《社会保险法》专门授权国务院对公务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具体办法提出方案。所以,这次也是落实《社会保险法》的一个举措。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不会吃企业基金
中央电视台:请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由于没有基金积累,会不会出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吃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的情况?
胡晓义:这是非常实际的问题。我注意到前一段网络上的评论也比较关注。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时间比较长,从上世纪90年代就开始进行。改革的范围从原来的国有企业,逐步扩展到其他所有制企业,还有城镇其他一些劳动者,到去年底已经覆盖了总量3.4亿人左右。
这些年基金规模不断扩大,现在总的基金积累已经到了3万多亿元,这为我们应对老龄化高峰期的挑战,准备了更好的物质条件。而国务院决定机关事业单位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改革,这是一个新举措,过去确实没有基金积累。那么会不会出现改革之后,并轨了,机关事业单位去吃这3万多亿元结存的养老保险基金呢?我可以明确回答,不会。
国务院《决定》第六条中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之所以这样规定,就是考虑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后,基本制度模式和基本规则是和企业统一、一致的,实现了规则公平、制度公平。但是,基金单独统筹,不和企业的养老保险基金混用。
之所以这样规定,一方面是考虑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的供款渠道是明确的,主要是财政资金供给,所以各级财政还是要负重要的责任;另一方面,是考虑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扶养比也就是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比例比企业高。考虑到抚养比的不平衡,更不应该和企业的养老保险基金混用,还是要坚持以财政供款为主的资金渠道。落实《决定》关于单独建账,基金分别管理使用,就不会出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后吃企业结存基金的情况。因此,大家不必有这种担心。
对长远的资金平衡问题要积极采取措施妥善解决
新华社:我们注意到政策出台后网上很多专家的解读,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养老金并轨后公务员过去工作年限将视同缴费年限,专家认为财政短期内将承受一定压力。请问,这么多钱将怎么筹措?如何缓解财政压力?另外,公务员养老保险并入社保之后,整个养老基金盘子越来越大,一直存在着保值增值的投资运营压力。在未来养老基金盘子更大的情况下,养老基金投资运营有什么新举措?
胡晓义:机关事业单位现在有在职职工3000多万人,退休人员1500多万人。改革后,既要为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筹资,又要保证已经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资金的需求量确实很大。
这个问题怎么解决?实际上,我们通过多年改革已经摸索了可行的路径,就是把集中的问题分散来处理,用时间的推移来逐步解决这个问题。如果要同时筹措1500多万人的养老保险基金,还要筹措单位缴费、个人缴费,都积累起来,显然这两块相加,负担非常重。
实际上,现在养老保险的基本制度模式是现收现付,部分积累,主要是代际赡养的模式,工作的一代缴费来供养已经退休的一代。所以,实际上不完全是看上去那样同时筹措两笔巨额资金,而是可以做财务上的转化。
当然,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剧,将来的负担会越来越重,这需要做长期的制度安排。但就现实财政能力而言,我们完全可以安排好现在的在职职工缴费和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目前,财务安排上不存在问题,对长远的资金平衡问题我们要积极采取措施,妥善解决。
关于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正是我们要长期谋划的一个政策重点。我们要解决老龄化高峰期的财务平衡问题,需要采取多种措施。包括继续扩大制度覆盖面、多渠道筹资、提高统筹层次,还有一个重要选项就是要进行结存基金的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得到更多的收益,使未来养老保险的财务基础更加雄厚。这个问题已列入到大家所知道的养老保险顶层设计的总体方案中。对这个问题的研究已经相当深入,各方面的意见已经收集得相当广泛。所以,这个问题有可能尽早地提出一个具体方案,供中央决策。
引入职业年金使改革的内容更加完善
《南方都市报》:有观点认为,用财政的钱缴纳职业年金会造成制度上新的不公平,您怎么看?有香港媒体报道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已经下发。请问这个消息是否属实?工资改革方案是否会向社会公布?
胡晓义:在这次的《决定》中有几个重要的政策,除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要改变模式,改变待遇确定机制、待遇调整机制,在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方面也作出了重要的改革举措建立职业年金。从上世纪90年代,国务院决定改革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开始就提出了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的方向。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在实践中,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以企业年金的形式正在发展,企业年金现在有2200多万名职工参加,积累了7400多亿元资金,应该说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这次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如果只是改基本的制度还是不完整的。所以这次统筹考虑了基本制度改革和多层次体系建设,这样就把职业年金的设计引入到改革内容中。
说到职业年金的供款渠道,公务员的渠道只有财政,没有其他渠道。所以要建立这个制度,这是唯一的供款渠道,不允许机关自筹自支搞小金库。
至于说到制度公平的问题,问题的实质在于如何引导企业年金更快发展,使更多的企业职工能够不但有基本养老保险保障,而且有补充养老保险的补充保障,这样有利于整个社会公平。
我多年以来一直观察劳动力市场的情况:大家可能也注意到这样一个现象,过去招工,只讲招什么人、年龄要求,然后工资面议;而现在普遍是讲招什么人、工资多少、有社保。有社保变成了一个重要信息。这说明社保的事儿在劳动力市场上变成非常重要的一个双方谈判焦点,有社保才吸引人。再有几年或者更长一些时间,会不会在劳动力市场上出现这种情况:招工不仅讲工资多少、有社保,还有企业年金。企业用这样的手段、政策、方法来延揽人才。我期待着这么一天。
配合这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确实要完善工资制度。国务院办公厅为此转发了3个实施方案,一是公务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二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三是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的调整。这个文件已经发到各单位。我想说的是,各单位应按照国办印发的文件执行,不能以网上传的文件为准。
如实、及时缴费是对自己利益的最好保障
东方卫视:请问,能不能比较具体地细化到个人层面来介绍一下,比如对于一个公务员来说,同样有30年工龄然后退休了,改革前和改革后退休的,每个月养老金领到的标准有什么样的变化?
胡晓义:每个人会从切身感受来评价养老制度改革。我先说宏观。这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到底改了什么?第一,改了一个制度模式。原来的制度模式是怎么安排的?单位保障模式。单位自己管自己的退休人员,现在变成了一种社会化的制度安排。每个单位不管人多人少,都按照同样标准交钱,然后形成一个基金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待遇。这样单位退休抚养比不平衡就被分散掉了。这是改革,就是社会化的养老保险制度。
第二,改了待遇确定机制或者叫作养老金的计发办法。原来的计发办法是参照两个因素,一个是以退休前1个月的工资作为计发基数;另一个是按工作年限分档,10年以下、20年、30年、35年,当然分档有好处,但这个比较粗。如果在一个10年段,21年和29年没有区别,31年和34年没有区别。而改革后这个机制变了,是按照缴费年限和缴费的工资来计算的,所以体现了一个导向,缴费越长肯定待遇越高,缴费水平越高,待遇越高。还有一个技术上的转变,就是细化到每一年甚至每个月的缴费,从而体现了一个工作人员整个职业生涯的劳动贡献。这是很大的机制变化。
再回答到底哪个高哪个低。按照文件规定,按照自己的具体情况计算,这是非常专业性的工作。从政策设计上考虑,显然我们希望改革后大家的待遇水平不降低,而且能随着经济发展不断提升。从这个基点出发,至少我有这样的信心,对绝大多数人来讲,如果不是极特殊情况,待遇水平都会有所增加,至少是不降低。
当然,很难说每一个人的情况怎么样,所以还有过渡期的措施。过渡期内实行原来的计发办法和现在的计发办法比照,保低限高,可以保障待遇水平总体不降低。
这也提示大家一个信息,既然政策这样设计,就要积极缴费、如实缴费。坦率地说,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实际运行中,确实有一些企业和个人规避缴费或者降低缴费基数,实际上这是对自己长期和未来利益的损害。大家一定要明确,如实、及时缴费,是对自己利益的最好保障。
抚养比的提高为将来所有单位平衡负担打下制度基础
《法制日报》:这次《决定》中明确对改革前已退休的老人维持原待遇不变,并执行新的待遇调整办法。这句话怎么理解?很多自收自支单位非常关心这个问题。已经退休的老人,他们的养老金以后是由原单位发还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
胡晓义:关于老人的政策,国务院《决定》是这样规定的,本决定对实施前已退休人员继续按照原办法发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办法。也就是说,老人的待遇是有保障的,原来发多少钱还发多少钱,不会改变,将来养老金调整的时候,他还会跟着调整。
这个钱谁来发?现在的改革第一条是改制度模式,不再由本单位自己来直接发养老金,而改成社会化发放。对于所有单位,包括自收自支单位所要履行的责任,就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数和比例缴费,然后为职工按照规定的基数和比例代扣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本单位的退休人员按照国家规定拿到的基本养老金是由改革后形成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不再由本单位来发了,待遇更有保障。
有的事业单位的抚养比非常高,比如老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很多,现在不堪重负。参加改革以后,实际上单位按照20%缴费、个人按照8%缴费,责任就尽到了,这些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就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实际上减轻了负担。
循序渐进处理横向、纵向利益关系的平衡问题
香港中评社:我的问题比较简单。我想问您双轨制并轨过程中遇到的最大困难是什么?如何解决?
胡晓义:问题很简单,回答很难。这次改革虽然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但实际牵扯面非常广。第一,从制度内部而言要转制度模式,这是根本的变化;第二,要改计发办法,改待遇确定机制;第三,将来还要改待遇的调整机制。过去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费都是随在职职工涨工资而相应增长,以后不是这样了,不管工资是否涨,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要统筹考虑养老金的调整,这也是一个重大变化。然后,要从单位发放退休费变成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待遇,这会涉及到单位的具体情况,单位原来发放的有些是规范的,有些是不规范的,将来怎么解决?还有处理好老人、中人、新人相互关系等问题。
跨出这个制度,首先是相应的配套政策,工资制度怎么完善、如何与养老制度相衔接?这还是机关、事业单位内部的事。再往外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要并轨、要统一,问题很多,非常复杂;再进一步,除了职工,还有其他社会群体,如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怎么考虑?低保家庭怎么考虑?所以是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说心里话,我直接参与的改革当中,这件事是综合性最强的,我从来没有遇到过这么多个系统往一块儿交叉,然后都要把各个利益群体尽可能地摆平,所以我们面临一个巨大挑战。我和我的同事们会积极应对这个挑战,我们已经作的方案是把我们能够考虑到、社会能反映出来的因素都尽可能地考虑进去。
你讲的难点,首先是横向利益关系的平衡问题;其次,改革是循序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想一下子把所有问题都解决不可能。但是每往前走一步一定是为这个制度的长远建设、实现社会公平奠定坚实的基础;每走一步都是扎实的,能够朝着这个目标努力,也希望得到更多的理解和支持。所以,横向和纵向上都是需要我们考虑和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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