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失业保险早报:各位领导、各位学员:根据这次培训班的安排,现就都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开展情况作一简要汇报,不妥之处,请指正。近年以来,都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作为工作主线,以就业和社会保障作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了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一、基本情况基本县情都兰县位于青海省中部,柴达木盆地东南部,是海西州的农牧业大县。全县总面积4.53万平方公里,平均海拔3100米,总人口7.5万人,其中农牧业人口5.6万人,由汉、蒙古、藏、回、土、撒拉等19个民族组成。全县共辖四乡四镇109个行政村,境内驻有2个省属农牧场。2010年全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1.43亿元,完成县级一般预算收入8077万元,农牧民人均收入5100元。全县人才队伍基本情况党政人才。截止2010年12月底,全县共有公务员527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人员63人、女156人,少数民族269人。专业技术人才。截止2010年12月底,全县事业单位共有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1200人,其中管理人才95人和专业人才1097人。管理人才中女35人、少数民族27人;专业技术人才中女482人、少数民族450人;高级职称86人、中级职称439人、初级职称572人。工勤技能人才。截止2010年12月底,全县共有工勤技能人才297人,其中女98人、少数民族76人。工勤技能人才中技师1人、高级工95人、中级工17人、初级工7人、普工177人。二、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1、严格执行公务员考录制度,规范公务员管理工作。我县严格按照《青海省机关工作人员、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实施细则》的规定,对新进入党政机关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人员一律实行凡进必考,把好了公务员队伍的进口关。十一五期间,我县60个职位面向社会公开考录,60名高校毕业生进入党政机关,为公务员队伍注入了新的活力。同时,认真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全面完成了公务员登记、职务与级别确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审批等实施公务员法工作,建立了公务员登记信息库,加强了公务员日常登记管理工作,使我县公务员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2、推行公开招聘制度,全面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我县严格按照《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十一五期间,全县乡镇事业单位20个岗位、教育系统195个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5名高校毕业生进入乡镇事业单位和各学校,进一步缓解了我县事业单位人员紧缺的问题,改了善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加强了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同时,我县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在制定《都兰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建立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各项工作制度,全面实施了我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与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的全面推行,进一步深化了我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转换了事业单位用人机制,为规范了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3、强化基础工作,积极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在开展大中专毕业生求职登记、人事代理、档案托管、择业指导等基础性服务工作同时,遵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精神,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认识就业形势,树立行行建功、处处立业的观念,并积极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截止2010年底,我县人才交流中心共接收大中专毕业生832名,其中研究生3人、大学本科246人、大学专科476人、中专107人。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发布各类招考信息,并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报名参加各类考试。截止2010年底,通过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等途经,实现固定就业249人;通过国家大学生支援农业、教育、医疗卫生和扶贫开发政策,从事三支一扶岗位高校毕业生48人;通过国家选派大学生进村任职政策任村官岗位高校毕业生87人;通过大学生志愿服务青南计划政策,从事志愿者岗位高校毕业生78人。4、以实施积极就业政策为目标,强化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我县深入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把就业工作作为促进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战略任务,全面落实各项就业政策,积极采取开发就业岗位、开展职业介绍和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各项就业补助资金等多种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一是结合春风行动,以举办政策法规宣传咨询活动和劳务招聘会的形式,向我县外出务工人员广泛宣传劳动合同、工资支付、最低工资规定、权益维护、技能培训等方面的内容,并充分利用省州就业信息平台,通过电视,手机短信,张贴广告等形式广泛发布就业信息,积极开展各项职业介绍服务,为广大求职者提供就业机会。二是结合市场需求和个人意愿,大力开展计算机、汽车驾驶、烹饪、枸杞采摘培训等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切实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农牧民的劳动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三是开发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针对零就业家庭大力开发保洁、保安、保绿等公益性岗位,确保公益性岗位成为全县失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的重要渠道,截止2010年底,累计共开发保洁、保绿、社区服务等公益性岗位333个,安置下岗失业人员196人、复转军人7人、特困家庭12人、零就业家庭9人、大中专毕业生96人、残疾人家庭13人。四是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方针,进一步完善了县、乡、村三级劳务输出服务网络,加强了对劳务输出的领导、组织、管理、服务,使我县劳务输出不断从体力型向技能型、追求数量向追求质量的转变,实现了低成本就近转移和增加农牧民收入的目标。2010年底,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28261人次,实现劳务收入7995万元;2010年共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04人、4045人员就业20人、下岗人员实现就业283人、下岗失业人员技能培训511人、农牧区劳动力技能培训农民工96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72%,控制在3.5%以内。5、以提升扩面为重点,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我县以确保支付、扩面征缴、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为重点,加大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力度,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和监督,规范工作流程,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截止2010年底,全县参加养老保险职工人数2807人,征收养老保险基金1062万元,发放养老金743.35万元,社会化发放率100%,享受人员达429人;全县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566人,征收失业保险金74.29万元,发放失业保险金8.02万元,享受人数达194人;全县工伤参保人数3831人,征收工伤保险基金104.23万元,工伤保险待遇支出74.72万元;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3769人,征缴医疗保险基金1910万元,基金支出865万元。6、以实现全覆盖为目标,扎实推进新农保试点工作。我县自2009年12月确定为全省新型农村牧区养老保险工作试点县以来,始终围绕早覆盖、快覆盖、全覆盖为目标,从健全组织机构、深入动员部署、狠抓扩面征缴等环节入手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新型农村牧区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截止2010年底,全县应参加新型农村牧区养老保险36818人,实参保29106人,参保率79.1%,征收养老金756.93万元,发放养老金937.34万元,享受人数达3868人。7、以人人享有社会保障为目标,全面推行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制度。2010年,我县启动实施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积极推进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一体化进程。一是根据《海西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从2010年1月起全县实施农牧区群众和城镇居民标准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我县按照《海西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在已实施新型农村牧区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启动实施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各项工作。截止2010年底,全县应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2776人,实参保1672人,参保率60%,征收养老金178万元,发放养老金115.53万元,享受人数达586人。二是根据《海西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实施方案》和《海西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从2010年1月起原由县卫生局承担的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业务移交至县医保局管理,推行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轨试点,实施农牧区群众和城镇居民标准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截止2010年底,全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应参保人数58898人,实参保57080人,参保率为96.9%,其中:农牧区居民应参保人数52897人,实参保51882人,参保率98.08%;城镇居民应参保人数6001人,实参保5198人,参保率86.4%;征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2260万元,基金支出933万元。8、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根本,加大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力度。我县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加大劳动执法监察力度,规范各类企业招用工行为,强化劳动合同规范管理,切实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2010年月底,共督促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2813份,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9件,查处案件19件,清欠追回农民工工资237.42万元,涉及劳动者407人。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虽然我县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就业再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二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扩面任务依然繁重;三是县域内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建设滞后;四是乡镇街道社会保障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等。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一是严格按照《都兰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规定,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管理,规范人事工作。二是继续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加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日常登记管理,并组织开展全县科级以下职务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三是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指导管理工作,加强事业单位职称评聘工作的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一步做好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四是继续免费为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办理求职登记和档案管理、就业指导等服务,指导和帮助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五是大力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按照统筹城乡就业的要求,继续认真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1、逐步建立统一的人才资源市场,建立县域就业信息发布网络,进一步规范职业介绍和就业培训工作,为我县城乡就业者免费提供优质的就业服务;2、继续开展以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送温暖为主题的就业援助活动,积极开发就业岗位,扩大就业渠道,重点解决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3、加强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工作,做好经办人员管理、培训和服务场所的建设工作;4、继续做好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工作。六是做好就业培训工作。继续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就业能力。根据市场需求和培训对象的意愿开展培训,注重抓好培训质量和效果。重点做好初高中毕业生职业技能定向就业培训。七是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以确保支付、扩面征缴、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1、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养老金和失业人员失业金按时足额发放,社会化发放率达100%。2、社会保险要重点做好新农保的扩面参保和解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工作;3、医疗保险要重点做好网路升级改造工作和职工医疗保险实行州级统筹有关前期工作,并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监督管理工作;4、做好《社会保险法》的学习宣传工作。《社会保险法》将于2011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在充分认识《社会保险法》重大意义的基础上,广泛开展《社会保险法》的宣传工作,引导群众知悉自身的社会保险权益,引导用人单位遵守社会保险法律义务,增强全社会学法、懂法、用法的自觉性。5、认真落实《青海省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实施细则》和《青海省社会保险基金现场监督实施办法》,通过开展稽核、现场监督检查、建立内控制度等方式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保证我县各项社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八是做好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以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主线,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重点,通过对企业劳动用工检查,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进一步规范企业招用工行为,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重点查处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案件,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做好劳动信访和群体性上访接待处置工作,依法开展劳动争议的仲裁与调解,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九是扎实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新职能和新要求,以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为着眼点,坚持把学习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促进党员干部改进作风、提升能力的根本途径,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切实加强对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引导干部职工自我加压、主动学习,以新理论、新知识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增强做好各项工作的能力和本领,真正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际成效为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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