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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全覆盖遇阻地方标准难统一

2018-07-05 08:00:02 无忧保

无忧保失业保险早报: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各方面承受能力,不断提高各项社会保障水平,逐步缩小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待遇差距。

3月2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的上述讲话,给未来预备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的低收入者以期待。

他以养老金为例指出,国内职工的养老金目前每月达到1400元,在十一五期间涨了一倍。他表示,这个养老保障标准还要提高,同时范围要扩大,要和我们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相适应。

去年,各地普遍上调了低保、最低工资等标准。而随着今年1、2月份物价增速达到4.9%,今年再次上调的压力加大。

社保标准统一之难

尹蔚民3月20日表示,十二五期间要建立正常待遇调整机制,保障弱势群体,拓展保险范围和项目,使保障水平做到持续、有序、合理增长。

尹蔚民表示,十二五期内将实现养老制度全覆盖,继续解决体制转轨的历史遗留问题,将未参保集体企业已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企业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

不过,目前各地的社会保障标准存在很大的差异,在形成机制和缴纳办法上,各地亦多有不同。

以最低保障为例,尽管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将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应保尽保,但根据1999年开始执行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低保标准制定权在地方。这样,各地的低保标准并不统一,同时标准认定的方法不一样,低保标准调整的规范遂成为一个问题。

如北京采取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实施《菜篮子法》。即制定保障标准时,列出维持农村群众基本生活所需的吃饭、穿衣、用水、用电以及其它生活必需品的清单,结合当地物价水平,测算农村群众一人一年基本生活所需的费用。

而这种办法需要对价格进行采样。2010年北京对13万多人,7万多户实施了低保救助,标准是每人每月430元。但是这个办法费时费力。

另外一个办法是与居民可支配收入挂钩。比如江苏南京的低保标准,是按照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25%的比例制定。假设某市上年度的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1万元,则今年的城市低保标准至少就是人均一年2000元。如果某居民家庭人均收入只有1000元,那政府至少就要给他家人均发1000元,补足差额。

此外,还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办法。不过上述方法都有一个问题,即在全国难以统一,而且并非都能保障低收入家庭维持的最基本的生活水平。南开大学关信平教授在近期的中国社会保障三十人论坛上说,物价上升时,提高居民保障标准只是应付物价上升而采取的办法,但是本身并不是为了提高或保持居民的基本生活水平。

品类之间如何衔接

十二五规划提出,要加强城乡低保与最低工资、失业保险和扶贫开发等政策的衔接。这使得今后实施城乡低保与最低工资、失业保险等保障标准联动上调成为一个趋势。

但是,这些指标由于制定权在不同的部委,其形成机制都不一样,如何相互有效衔接成为问题。

如低保的管辖部门是民政部,而失业保险和最低工资的管辖部门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此外,由于目前失业保险与最低工资挂钩,而最低工资则与物价、经济发展和企业的生产情况有关,这种最低工资的增长机制如何与低保标准的增长机制相衔接,又是一个问题。

民政系统的一位专家认为,1999年开始执行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需要修改。因为该条例当时授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地方确定。如果把低保标准制定权上收,拿出一个统一的标准,则需要修改原条例。

原来的条例规定虽然能够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使之在制定低保标准时充分考虑当地的财力状况,但也形成各自为政的局面。现在情况是,考虑到城乡一体化的问题,未来制定城乡低保条例很有必要。这位人士说。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告诉,低保属于最低标准,往上是失业保险标准,再往上则是最低工资标准。

专家表示,这些标准的设定需要有很高的技巧,既要保证最低的收入群体能达到国家的救助,同时又能激励低收入者自力更生而不是等待救助。

而事实上,目前对于低保标准认定的一个最大的问题在于,制度上缺乏认定条件。比如目前对于低保标准一般采取从收入的角度来认定,但是如果从财产角度看,则并未列入甄别的内容。这就出现了北京宣武区某家庭曾经有2套住房,仍享受低保条件的怪现状。

此项难题的原因在于,民政部难以认定该家庭有出租收入。同样,对于炒股等其他收入来源的,民政部因为没有得到授权,也难以认定。

到底谁是穷人,谁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这个难以认定的问题一直困扰着我们。一位民政系统的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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