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泰安市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最新消息 日前,泰安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泰人社发〔2015〕86号),为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49号)文件要求,将肥城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8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900元,较以往上调50元。调整后的失业金发放标准自今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肥城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自2008年至今已连续第8年上调。再次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有利于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的保障作用及促进就业的积极作用。
此次调整涉及该市2200余名失业人员。目前,该市就业办已将今年7月份以来共计4400余人次、22万余元失业保险金测算完毕,将于9月底前全部落实到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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