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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记者余嘉熙 冯国鑫 通讯员吴雪艳)河南首次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率作为对各级地方政府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严肃追究工作不力、不能及时足额发放养老保险地区政府的主体责任。
根据河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自2016年起,调整省级统筹基金补助办法,不再按各地预算内收支缺口的80%进行补助,而改为定额补助、调标补助和专项补助,由地方政府承担省级统筹补助后当地基金收不抵支的补贴责任。
《意见》明确,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要承担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和确保发放的主体责任,省政府将把各地预算执行情况、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率纳入重要考核内容,各省辖市政府要把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列入所属县(市、区)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记者调查发现,除了一些地方政府存在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重视不足外,包括农民工在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实现“应保尽保”也面临许多挑战。部分农民工由于本身对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认知度不高,加上其劳动关系的不稳定性,导致养老保险的接续难度增加,“断保”现象时有发生。此外,一些个体、非公有制企业担心参加社会保险会减少流动资金,影响生产经营,想方设法逃避为灵活就业人员缴费。
对此,河南省将研究制定适合灵活就业人员特点的缴费办法,鼓励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对拒不依法参保缴费,在职职工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瞒报缴费基数,拒缴、少缴及未按时足额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将依法处理,确保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应收尽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