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毛翠
继去年出台“四缓三降”为困难企业减轻经济压力后,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昨日联合发文,将去年的阶段性降低四项社会保险费率等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今年年底,且失业保险缴费率统一下调为1.5%,其中单位缴纳1%,个人缴纳0.5%。符合困难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申请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补助标准调整为55%—80%。同时,今年内被认定的困难企业,还将给予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在岗培训补贴,并享受最长6个月的社保费缓缴期。
我省失业保险费率统一降至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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