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规定,我市的工伤、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随之由1300元(2011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调整为1550元。
近日,记者从广州市地税局获悉,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规定,从2013年5月1日起,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50元。
为此,我市的工伤、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随之由1300元(2011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调整为1550元。届时广州地税社保费征收系统将统一调整工伤、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参保单位只需按照以往要求按时申报5月份的社会保险费即可,不需到办税服务大厅办理下调申请。